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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酝酿农用地流转新政(图)

2010-02-06 15:04:57 发布:Shirley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广东酝酿农用地流转新政
 

 

本报从广东省农业厅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后,《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呼之欲出。

“《意见》已经提交到省政府审批,相信不久后就要出台。”2月5日,广东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人士告诉本报,该意见出台后,相信对广东土地流转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而这只是广东推进土地流转的一个方面。

“广东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类型主要包括农业用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两种。”广东省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建对本报说,前者主要是在农业用地的范围内流转,也相对更容易推进;而真正考验广东决策层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按照广东国土厅的思路,今年将重点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但是要真正流转起来,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孙建说,首先是产权因素,要真正做到在流转中与国有土地同权同地同价,还很困难。

集体农用地流转先行

“虽然广东在集体土地的流转中在全国范围来看走得比较前面,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孙建对本报说。

比如,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民流转意愿不强。宁可粗放经营、丢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由于农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

此外,缺乏流转中介组织,流转服务平台的建设滞后,供求双方不能得到有效的沟通;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监管机构也不健全,等等。

从《意见》的内容看,针对性相当明显。

针对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的问题,《意见》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转出去。同时给予放弃承包土地的农民一定的补偿、补助,如果这些农民迁入城镇定居,将享受与迁入地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

针对缺乏流转服务平台的问题,《意见》提出将在广东各地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建立流转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服务。

“在建设土地流转交易和服务平台方面,我们已经初步定下了目标。”上述广东省农业厅人士告诉本报,争取做到每个地级市至少要建立一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将同等享受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比如其利用流转土地依法兴办的农业企业,可按照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同时,在不违背先行法律和不破坏土地耕作条件的前提下,其经营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农业科学实验设施等视为农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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